針對“掌摑”書記,僅有“調查和免職”是不夠的
更重要的是引導黨員干部“反思與整改”
【短評】關于“掌摑書記”一事,最近一段時間,各大媒體已炒作的差不多了。有據實報道的、有起哄看熱鬧的、有演繹官場內斗者、有恨官解氣的、有趁勢揭發腐敗者等等。截止目前,“書記大人”也為“自己的一霸掌”收到了應得的回報——被河南官方快速宣布對其免職!但張書記“行為”引起了官方與官媒的反思:張書記的行為不正好給全國“黨員干部”做了一次反面教材,給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“官德缺失”的思想教育課嗎?!
也就是說,張書記的“一巴掌”,恐怕不是他一時的“怒火中燒”,而應是他平時“官威”的集中爆發。做為我黨的領導干部,應通過張書記的“一巴掌”,透過現象看本質,故當深挖“掌摑書記”背后隱藏的諸多帶有普偏性、深層次的問題,方能真正地教育大家,吸取教訓,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!
張書記“掌摑下屬”事件經過,早已路人皆知,各大媒體都有刊登。在此,本人不再贅述!但事件本身,折射出如下幾個問題,值得廣大領導干部深思與反省:
“小灶”可否取締?
“官德”如何考核?
“公安”如何敢管?
“人民”如何監督?
“掌摑”如何定性?
“惡官”如何處理?
先從“掌摑事件”的表面看,此事涉及“打人”與“吃小灶”兩個節點問題。
“打人”又說明什么?說淺點是張書記涵養不夠,說深點是沒有“官德”,再深點是此人“修身養性”不夠,連一個基本的共產黨員修養都沒有。這自然又讓人聯想到:此人如此德行,不知如何一路綠燈升至正廳,豈不邪乎?另外“打人”還涉及“治安”事件,而且難就難在,轄區派出所又不知所措,抓人嗎?以下犯上,誰敢抓?不抓吧,又涉嫌“執法不嚴”?弄的中國法制“左右為難”!怪哉“書記一霸掌”!
再說“吃小灶”,這本來就是黨中央三令五申,嚴格禁止的“腐敗行為”,而在濟源市張書記處,不但公開吃,而且還分個三六九等,甚至看不順眼,就“巴掌”伺候!這個問題,不僅各級領導干部要引以為戒,估計黨中央國務院、中紀委糾風辦等主管單位也會深入嚴查!
再從“掌摑事件”的定性看,是一般“打架”治安事件?還是修養與官德問題?或是折射著官場內斗?是否還涉及我黨選人用人制度有問題?或是徇私舞弊投機鉆營,混入我黨隊伍中的“蛀蟲”?甚或其背后隱藏著“讓人失去理性”驚雷事件?這大概需要深挖與調查(據說已有濟源市檢察院干警舉報)。總之,張書記“掌摑事件”如何定性,直接影響著對他隨后處理的輕重?對全國黨員干部如何教育與引導?對全國人民如何交待?等等一系列問題……
最后要說的是對“地方黨政一把手”如何管控?
一是如何選拔與配備?尤其是官員的“思想品德”如何考核?值得主管部門深思與重視;
二是對地方“黨政一把手”如何監管,將成為我黨選人、用人、管人的突出問題!總不能,等此類領導“自我爆發”了,再去“亡羊補牢”?
針對,業已就職的地方“黨政一把手”,其核心問題是如何監管?指望上級,不可能,因為上級不可能天天看著各地“黨政一把手”;指望同事和下屬也不可能,因為下屬和同事的很多利益都是“黨政一把手”控制著(不發生內斗,一般暴露不出來)。
那么指望誰呢?本人認為:依靠“人民”,只有“人民”的眼睛是雪亮的,而且人民最無私,最純潔,最可靠,最有正義感,只有發動和利用“人民監督”,領導干部中混入的一切妖魔鬼怪,都會原型畢露!
故建言國家:對干部隊伍監督,在搞好自我監督、內部監督、法制監督、輿論監督、社會監督的同時,我們一定要遵循習近平同志倡導的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”的人民觀,相信群眾、發動群眾、組織群眾、使用群眾、保護群眾、服務群眾、依靠群眾,即可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實施有效的監督;同時組織部門應當啟動干部任免職倒查制度,誰推薦,誰考察,誰就要負連帶責任!從干部選拔,使用,管理三個層面,管好、用好干部,尤其地方黨政一把手,避免類似事件,再次發生!
(作者:雷鳴電亮 2021年1月23日晚 寫于北京)
來源:鼎新瞭望微信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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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鳴電亮:針對“掌摑”書記,僅有“調查和免職”是不夠的,更重要的是引導黨員干部“反思與整改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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